界首法官进网格 巡回审案赴乡村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目的和法律效果,2月9日上午,界首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本案被告人魏某某是一位耄耋老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界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决定赴该市田营镇魏窑行政村后魏窑村被告人魏某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被告人魏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一时冲动,未计后果,他用携带的柴刀将被害人面部及手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黄园园向被告人魏某某和被害人释法说理,耐心开导,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魏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以普通程序审理,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开展辩论,被告人魏某某当庭认罪,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可适用缓刑,合议庭顺利举完成庭审工作。

 

此次巡回审判,真正做到了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拓宽了普法渠道,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功能价值,让法律走进群众生活,使法治深入群众内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界首法院将充分依托“网格+法官”模式,扎实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以法治宣传、巡回审理、走访调查、协同办案等形式,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为社会治理法治化贡献更大的力量。(冯爽 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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