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撞上≠无责任一皖K驾驶员
被判全责并扣12分罚200元
只因他在高速上
做了这个动作
2023年2月23日16时许,刘某驾驶轿车行驶至宁洛高速383KM界首收费站下道口时,因车辆错过收费站出口匝道,遂将车辆停在行车道。
停车20余秒后,刘某开始倒车,后方两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因紧急避让刘某车辆,发生剐蹭事故。
阜阳市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调查发现,刘某所驾车辆虽然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但是,其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本起剐蹭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警认定,刘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刘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肃处理。
交警提示
驾车时自觉遵守规则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
切勿随意变道、倒车
时刻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