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月27日至5月10日对界首市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视对象
界首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视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界首市人民东路616号阜康阳光假日大酒店北门东侧50米院内;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A681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236500;
(三)联系信箱:界首市人民路1号界首市人民政府大门口东侧;界首市人民东路616号阜康阳光假日大酒店北门东侧;
(四)电子邮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四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8-4888311;手机:19556521504(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省委第四巡视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