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公告

阜阳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统一部署和阜阳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阜阳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5日对界首市纪委监委机关、界首市委组织部和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界首市纪委监委、界首市委组织部、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对界首市纪委监委机关巡察,重点聚焦强化政治监督、纠“四风”树新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对界首市委组织部巡察,重点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体系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对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巡察,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
界首市人民东路616号阜康阳光假日大酒店北门东侧50米院内;

(二)邮政信箱:
安徽省阜阳市A681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236500;

(三)意见信箱:
界首市政府大院大门口西侧、界首市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东侧、阜康阳光假日大酒店北门;

(四)电子邮箱:
ljswd5lxcd7z@1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
1935580691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界首市纪委监委机关、界首市委组织部、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阜阳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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