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管执法局城区非机动车违停整治

城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近两年来,我市城区市容环境得到提升,城区公共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文明出行和规范停泊车辆意识显著增强,市民生产生活满意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界首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区内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将结合路况情况,重点围绕侵占三道(人行道、盲道、公共绿地)和不按照划线区域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覆盖全市城区12条主次干道,多措并举开展治理工作。

 

一、规范非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一律按箭头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线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执法人员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能联系车辆驾驶人的要求立即驶离现场,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其交通意识,培养文明行为;对无法联系车辆驾驶人的,通过清障车进行拖移处理。

 

三、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在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中,遇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界首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各街道中队不断加强辖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确保城市道路畅通。

 

当车子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车主在发现电动车拖走后,到汪庄社区北云龙粮机五楼城管执法大队办理相关事宜。(张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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