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交警
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界首交警
为全市的家长和孩子们
精心准备了“一封信”
请大家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
快来打开看看吧!
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交警寄语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的七大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自行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停放、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交警提示: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请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小细节 大安全
正确的骑行方式,家长孩子都必须了解!
1、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3、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1人
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5、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
特别提醒的是:坐在电动自行车上也要佩戴头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