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赔759万!这张表情包千万别乱用!

3月28日#葛优打“葛优躺”官司获赔759万#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关注

据了解,演员葛优
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
扮演纪春生
该角色在剧中有一个经典的形象
这是一种非常慵懒的瘫坐姿势
近似于坐与躺之间
还要配上“生无可恋”的表情
因为姿势“销魂、气质“颓废”
被广泛传播在朋友圈和微博并
由此诞生出一个热梗——“葛优躺”

2016年
“葛优躺”表情包在网络上走红
近几年
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
将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
截至2023年3月22日
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600份
涉及544起案件
案由均是葛优起诉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
侵犯其肖像权

544起案件中,葛优胜诉率达99.6%,仅有两起案件一审因取证程序瑕疵未判定企业侵权,另有一份判决仅判企业道歉无需赔偿。542家企业在赔礼道歉的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合理维权成本等共计759.4392万元。

对此,其中不少公司表示委屈,提出“阅读量仅15人”“发布当天浏览量为5人6次“发布后第一周浏览量为7人8次” “公众号已停更”等。也有企业出庭时表示惊讶,数年前发布的文章至今仍在有效诉讼期内吗?

B站成下一个被告

或是“二创”内容闯祸

2月7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葛优与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关于葛优诉B站网络侵权案的详情有待进一步公布,但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葛优方面的诉求或是针对B站的“二创”内容。

在B站官方出品的剪辑平台“必剪”上,有平台提供的贴纸素材,其中就有不少关于名人的“热梗贴图”,“葛优躺”在列。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对记者表示:

“如果是B站自用的表情包,哪怕是非付费的,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也应该取得其同意,否则就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如果是B站的up主在视频里使用,这段视频是B站推荐的,平台则可能有部分连带责任。”

游云庭同时提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类案件要求非常高,如自媒体或up主使用,只要是有盈利行为的,如在视频下方有一个带货的入口,就会认为是商业性使用,判决构成侵权。

葛优:“葛优躺”可以调侃
但不能上升商业盈利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倩曾向记者表示,除了未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以外,演员具有可识别性是构成肖像权侵权的一大前提。以“葛优躺”为代表的表情包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表情包是基于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如果表情包符合著作权法的独创性高度,同样可受到保护。”

据界面新闻报道,葛优方面此前表示过,“葛优躺”照片可以调侃,但不能上升到商业方面盈利,没有经过允许情况下进行盈利宣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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