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审理:宁某、殷谋获刑!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被告人宁某、殷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在卷扣押的被告人宁某赃款3000元、被告人殷某某赃款80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界首法院审理:宁某、殷谋获刑!

被告人宁某是湖南省邵东市人,被告人殷某某是安徽省界首市人。两个人相隔遥远却臭味相投、沆瀣一气,同样做着不劳而获的发财梦。2022年2月2日,被告人宁某使用PandaRemote木马控制端,远程控制了229台计算机的控制权限,并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殷某某,殷某某获得229台计算机的控制权限后,使用Panda Remote木马控制端,从229台计算机中获取大量QQ号和密码,再用QQ号注册快手号出售获利8000元。案发后,2022年12月4日被告人宁某退出非法获利3000元,同年12月6日被告人殷某某退出非法获利8000元。

安徽界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某、殷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宁某系自首、被告人殷某某系坦白,且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对二人从轻处罚。结合湖南省邵东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安徽省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依法可对被告人宁某、殷某某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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