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3年3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2种136813例
其中
15种乙类传染病
共报告19338例,死亡47例
7种乙类传染病
共报告117475例,死亡3例
2023年3月(2023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2种136813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脑、脊灰、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血吸虫、白喉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9338例,死亡4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08%。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117475例,死亡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47%。
四月春暖花开,气温逐渐上升,是人们外出踏青的好时节,但流感、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仍然多发,部分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发病数也开始逐渐增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和布鲁氏菌病。
附件:安徽省2023年3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7日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