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集镇:“四诊疗法”助推基层治理见成效

今年以来,王集镇聚焦“一改两为”,创新“四诊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愁难盼”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服务窗口“门诊”。镇村统一设立矛盾调解室和纪检信访接待室13个,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和开展人民调解,能现场调解的现场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做好登记。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一次性告知应准备的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其法律援助,确保掌握基层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安全隐患、民生困难等“一手”资料,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有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和实际困难。

 

进村入户“巡诊”。结合“党带群建,十户联治”工作,借助户长、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挥其矛盾调解功能,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摸清摸准、摸透、摸实各村存在问题和实际需求,深入家庭、宅基、务工、拆迁、民生等矛盾易发领域,及时摸排了解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并灵活运用“四事四权”工作法,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解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

 

部门联动“会诊”。针对镇域内历史遗留性、跨区域性等矛盾纠纷,加强与人民法院、综治中心、信访、派出所、劳动保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调处力度,进一步细化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共调共处“会诊”机制,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集体探讨研究、重大矛盾纠纷会商联办等制度,推动各部门工作步伐联动、优势互补,形成矛盾纠纷解决的有效合力,做到因案施策、一事一策,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能互相让步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结案回访“复诊”。定期对以往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通过发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等方式,主动回访调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及时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其思想动态,掌握他们对调解案件质量、实效、办案人员的满意度等情况,并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进行及时改进,实现矛盾纠纷零反弹,避免矛盾反复发生,确保达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赵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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