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
阜阳交警发布一则通报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引以为戒
2023年4月30日,在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与阜南路交口东侧,袁某(29岁,利辛县居民)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查。在执勤交警纠违过程中,袁某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辱骂交警。
颍州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头盔虽然小
作用却很大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
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
据统计,近年来
阜阳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
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导致死亡的高达80%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
请戴好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