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人民法院审理:周某被判刑…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被告人周某退出的违法所得1640元予以追缴(已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苹果XS手机一部、OPPO手机一部,均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界首人民法院审理:周某被判刑…

被告人周某是一名90后青年,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终日做着不劳而获的发财梦,为攫取钱财,他不惜铤而走险实施诈骗。2022年11月初,被告人周某伙同朱某某(另案处理)从网上购买音频线,下载远程操控软件(向日葵),通过两部手机互联架设GOIP设备,并使用朱某某等人办理的16张手机卡,帮助上游人员拨打电话实施诈骗。2022年12月16日,被告人周某使用收集的手机卡拨打被害人陈某某等人电话,致使陈某某、刘某被诈骗共计52900元,被告人周某非法获利1640元。

安徽界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而提供帮助,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系从犯,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被告人周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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