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中小学招生时间、学区划分公布时间、暑假时间确定!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界首中小学招生时间、学区划分公布时间、暑假时间确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学校:
01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审批机关要统筹考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要积极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4.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 “读经班” “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5.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02
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1.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根据各地申报,市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在市级统筹下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

3.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按照不低于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03
全面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 “国际课程班” “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04
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
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

3.严惩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阜阳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
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和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界首中小学招生时间、学区划分公布时间、暑假时间确定!

家长注意!
阜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时间定了!

(一)暑期放假时间
幼儿园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1日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4日开始;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开始。

(二)秋季开学时间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23年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定于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定于8月27日至8月28日报到,8月29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定于8月20日至8月21日报到,8月22日正式开学。教师到校时间由学校自主安排,确保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特殊教育学校暑期放假时间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暑期放假时间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合理布置假期作业
严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适量布置体育作业、劳动作业和社会实践作业;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

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安全教育课,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线上提醒、教师暑假家访等方式,加强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

严禁假期违规补课
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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