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考作文题出炉/2023界首中小学招生办法公布!

今日是界首中考首日
据了解
今年界首市共设置4个考点、324个考场
有9300余名考生参加中考
就在刚刚
2023中考语文考试结束
2023年安徽中考作文题出炉
作文是写初中三年的生活和经历
题目自拟
小编整理出了
近三年以来中考语文的作文题目
一起来回忆一下
2022年
这三年,离我最近的那个人
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期,这期间,总会有一个人离你很近,可能是空间的“近”;可能是情感的“近”;可能是思想的“近”……请以“这三年,离我最近的那个人”为题,结合自己的经历和体验,写一篇记叙文。

2021年
我憧憬的高中生活
初中毕业后,你即将升入高一级学校。那是一片新的天地,在那里,你将会拥有更多机会,面临更大挑战,获得更快成长。请展开想象,写一篇作文,讲述未来三年你在学校里一次可能的经历,分享你所憧憬的多彩青春。

2020年
根据“四句话”写作
作文是材料作文,根据《精神的三间小屋》里的“我们可以不美丽,但我们健康。我们可以不伟大,但我们庄严。我们可以不完满,但我们努力。我们可以不永恒,但我们真诚。”四句话来写一篇材料作文。

你还记得自己当年的作文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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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考的进行

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开始
为孩子读高中的事情开始操心
接着往下看

界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01
招生对象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得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02
录取原则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首先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录取,依照考生投档顺序位从高到低,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任何学校或个人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03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网上填报志愿。
提前批次: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含经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普通高中)。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行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违背学生意愿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考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应向学校详细咨询了解学费等有关事宜。
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04
录取方式
(一)录取依据。
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九年级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投档方式。
首先按照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所填的平行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录取,只要考生填报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学校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05
录取流程
同一考生不重复录取。
(一)预投档。
正式投档录取前进行预投档,对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预投档采取多轮投档方式,直到指标到校生计划不再出现空额为止。

(二)录取流程。
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以此类推,若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三)补录。
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06
学籍管理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向录取学校书面说明原因,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在两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且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

严禁学籍造假,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违反招生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新生注册产生问题学籍,原因在学生或家长的,学生和家长承担后果;原因在教师或学校的,将严肃追究违规主体责任。
07
有关说明
太和、界首两地普通高中联合招生的学校设置同一个招生志愿代码,市级统一录取后,由两地再进行派位到校。

界首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 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也称“房产证”,下同)等。

1.本地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 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 (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和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 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实际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 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拆迁后重新购房 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 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2)祖孙户。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户口从未迁移过, 且实际居住,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和房产一致的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3)城市低保户。因故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城市低保家 庭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4)自建房户。可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 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与自建房住址一致,需提供房产信息证明(不动产权证、建筑许 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需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且学校要调查核实、公示;

(5)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全家已实际入住,非本人原因未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水、 电、气、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6)其他特殊情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教育局依据
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其入学学区。

2.随迁子女入学
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 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需要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等材料。清理取 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 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 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县(市、区) 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留守儿童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摸清留守儿 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4.困境儿童入学
各地要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 一人一 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 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 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 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 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6.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实施细则》《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 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  “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子女入学,按照
《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 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 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 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 招生计划的, 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 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 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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