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3〕13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大体位置示意图
该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主出入口不得沿人民路设置,其它详细指标和要求按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23〕12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7月1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7月12日15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