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现将近期界首交警开展统一行动查处的部分酒驾违法人员进行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刘某华,2023年05月09日,在界首市砖集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8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 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张某博,2023年05月04日,在界首市田营镇计窑路口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0mg/l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吕某阳,2023年06月02日,在至界首市陶庙镇陶司路 (大吕营 ) 路段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4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姜某辉,2023年06月02日,在界首市陶庙镇陶司路(大吕营) 路段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9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李某建,2023年06月04日,在界首市东旭北路碧桂园涵洞路段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7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钱某辉,2023年05月08日,在界首市田营镇计窑路口处被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1mg/100ml,经抽血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界首交警在此提醒
亲朋好友聚餐
请勿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