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文为阜阳市代理市长

7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刘玉杰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玉杰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7月24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刘玉杰提出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玉杰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3年7月24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明文为代理市长。
胡明文简历:
胡明文,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胡明文同志1988年9月到1991年8月在合肥联大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先后在合肥市台办、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瑶海区委工作;2002年6月至2004年6月参加援藏工作,任西藏措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2004年10月起先后任合肥市瑶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瑶海区委副书记,肥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4年9月任涡阳县委书记;2020年5月任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涡阳县委书记;2021年1月任亳州市委常委、涡阳县委书记;2021年7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提名为市政府副市长人选;2021年8月任阜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2023年6月任阜阳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政府市长候选人(7月任市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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