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合肥市庐阳区委原书记陈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漠视公共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在公共交通建设领域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合肥市委候补委员职务,终止其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陈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庐阳区委书记。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连续两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均告落马。在陈华之前,合肥市原副市长姚凯于2022年5月被查,姚凯自2009年出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直至2017年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