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上午9点起!界首开抢!持续半个月…

为落实落细“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持续稳步增长,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23】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界首市商务局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30日,开展为期16天的第三轮“徽动消费 乐享界首”消费券发放活动,共计投放财政资金150万元,用于发放普惠类和家电类消费券。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投放范围

界首市常住人口及在界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

二、使用范围

此次消费券支持在界首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的市场主体。发生重大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等责任事故的市场主体不在支持范围之内。支持消费券在界首市百货、餐饮、家电销售等限额以上及国家统计调查样本企业使用。具体参与活动企业由界首市商务局核准后分批次公布名单,动态更新。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5日9:00—9月30日24:00,共计16天。

(二)投放平台
通过 建行生活 平台投放电子消费券及平台抢券等。

(三)活动规则
1.电子消费券每张有效期16天,使用截止时间为消费券领取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到第16日24:00前,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将作废。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平台领取,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手机每期最多可领取1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叠加使用。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鼓励及时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叠加使用。

3.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零,不可售卖;严禁参与商家违规核券,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参与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套取消费券资金或变相为领券者储值提现的,市商务局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并取消补贴兑现。同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者可在退款当日再次使用该消费券。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四)家电类消费券核销、兑付规则
参与活动的家电类商贸企业根据线下实际消费券核销情况,如实建立核销申报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家电类消费券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支付凭证(单据、图片)、发票、购买商品型号、类型等(提供任意一项);

3.无购货发票、单据者需提供购买、提货监控视频录像;

4.每次活动开展结束后,需携带以上申报材料送至界首市商务局总会计师室审核,超期未送达的,商务局不再对该批次消费券进行补贴(可以所有活动结束后一起报送)。

(五)消费种类及发放数量
本次消费券财政计划出资150万元,普惠类60万元(其中百货零售类10万元,餐饮住宿类10万元,汽油券类40万元),家电类消费券90万元。

1.普惠类券

百货零售券:
① 25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共计500张;
② 125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一张,共计700张。

餐饮住宿券:
① 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共计500张;
② 125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一张,共计600张。

汽油券:

① 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共计3200张;
② 75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共计3200张。

2.家电类券(含电动车)

① 300元券,消费券满2000元可用一张,共计1000张;
② 500元券,消费券满3000元可用一张,共计1200张。

四、参加商户名单

明天上午9点起!界首开抢!持续半个月…
界首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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