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申请公租房有什么具体要求?怎么申请?
日前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阜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公租房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
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公租房保障与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申请公租房或者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应当向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公租房运营服务中心或通过公租房网上申办平台提交申请。鼓励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家庭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户籍,并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所在地城镇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4.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从初次就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在公租房申请所在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所在地城镇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4.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在公租房申请所在地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所在地城镇范围内无住房、经营性用房;
3.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有以下情形之一优先予以保障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因公牺牲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省、市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拥有两辆及以上汽车或拥有购置价在12万元以上中高档汽车的,拥有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非基本生产生活必需品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出售、转让自有房产不满1年;
(三)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的;
(四)省、市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况可领租赁补贴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期内,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可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人均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申请租赁补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原则上在本地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申请家庭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保障面积-自有住房面积)。
租赁补贴资金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应建立个人租赁补贴资金帐户,按季度进行发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
以下情况将被清退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承租的公租房,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计入信用档案:
(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五)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损毁、破坏或擅自改变公租房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有前款(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退回行为发生之日起享受的住房租金补助。
各县(市)区公租房业务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颍州区:颍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58-2179200。
颍泉区:颍泉区青颍路青颍小区1号楼住保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58-2707659。
颍东区:颍东区科技路121号住保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58-2102810。
开发区:开发区商业街5号行政事业楼2楼,咨询电话:0558-2115116。
阜南县:鹿城镇民安花园安置区物业大楼办公大厅,咨询电话:0558-6711858。
颍上县:颍上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咨询电话:0558-4412023。
太和县:太和县房管中心四楼住房保障办,咨询电话:0558-8623839。
临泉县:临鲖东路公租房服务中心(原林业局二楼),咨询电话:0558-3961661。
界首市:西城街道人民路419号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电话:0558—4885782。
市民可在2023年11月23日前
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