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儿媳告公婆,法院判决拿到33万

近日,被执行人饶某某来到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26.2万元案款交给执行法官,一起共有财产分割案件圆满执结。

被告饶某某、祝某系原告侯某某丈夫饶某的父母,原告侯某某于2014年6月9日与饶某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婚前侯某某曾生育一女,饶某生育一子。侯某某与饶某婚后生育一子。2018年3月12日,饶某因事故死亡。2015年,原、被告双方居住的房屋被政府拆迁,原、被告共同获得三套安置房和拆迁款182215元。二被告将三套安置房和拆迁款占为己有,无奈,原告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饶某某、祝某支付原告人民币334982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饶某某、祝某并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2020年5月9日,原告向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界首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魁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

为了尽快执结该案,李魁于2022年3月1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界首法院执行局进行调解。李魁从情、理、法多角度不厌其烦地劝导双方,最终,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当天,被执行人饶某某、祝某履行50490元,余款285857元,侯某某自愿放弃23857元。2022年3月8日,被执行人饶某某一次性给付人侯某某262000元。至此,该起共有财产分割纠纷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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