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严禁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严禁以次充好……

如发现从严从快处理

阜阳市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有效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疫物资、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稳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三、严格遵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皖市监价〔2022〕3号)规定,经营者销售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液、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时,临时管控期间进销差价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禁捏造并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严禁以次充好、严禁利用价格联盟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除生产自用外,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五、各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依法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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