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从2024年1月1日起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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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
将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
下降5—20个百分点
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的
报销比例也将不同
资料图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的通知》,此次报销政策调整涉及两类人群,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另一类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针对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医保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省内或省外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地就医的,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针对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以下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若在省内异地就医,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
若跨省异地就医,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资料图
据悉,当前,职工医保跨省和跨市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执行一个标准,即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通过执行新政策,将引导参保职工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