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房票政策!

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受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销量低迷,拆迁安置周期长。为及时解决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满足群众选择优质房源需求,去库存,缩短安置周期,落实“六稳六保”,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界首市出台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试行期一年。

界首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房票政策!

4月28日,市房地产发展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作了解读。

“这个实施细则中,我们有几项创新举措,比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加大对房票安置的激励措施,使被征收人更多地选择房票安置,从而提高房票安置的数量。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选择现房和期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2个月和2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还有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购商品住房,对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的部分给予免征契税优惠等等。”市房地产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界首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房票政策!

据了解,界首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包括总则、房票安置、操作程序、房源组织以及其他等五部分。

其中重点内容:
  • 1、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针对现房和期房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一次性12个月和2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
  • 2、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购商品住房,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际交易售价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对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的部分给予免征契税优惠。
  • 3、房票仅限于被征收人自购商品住房,不得转让,不予兑换现金,不得进行抵押。
  • 4、房票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被征收人应在有效期内购房,逾期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按所在项目方案规定的货币补偿标准计算,且取消房票安置和货币补偿时所享受的奖励优惠。
  • 5、被征收人用房票自购商品住房,购房款(配套的储藏室、车库等价款可以计入)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85%。
  • 6、房地产开发企业凭房票、已经生效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票余额支付证明等,与房地产开发展中心进行结算。
  • 7、期房结算:按工程进度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 8、现房结算:完成房屋初始登记3个月内拨付房票金额的90%;余款于房屋交付被征收人后6个月内拨付。

“此举将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缩短临时安置过渡时间,推行市场化安置,切实解决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满足群众选择优质房源的需要,缩短安置周期。”市房地产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曹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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