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制和课时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从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周六)开始;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放假时间从2024年2月1日(腊月廿二,周四)开始;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从2024年2月4日(腊月廿五,周日)开始。
(二)春季开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2024年2月25日(正月十六,周日)报到,2月26日(正月十七,周一)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月18日(正月初九,周日)报到,2月19日(正月初十,周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好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好课程学习、复习和期末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内容,合理控制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规定教学进度。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告知家长。
(二)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优化学生寒假作业设计,严控总量,提高质量,适量布置体育、劳动和社会实践作业,要认真落实作业缓交制度,严禁各种形式“开学考”。各地各校要引导家长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三)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各校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着重进行防滑冰溺水、用火用电、烟花爆竹、乘车乘船、防冰冻、防冬季传染病等方面的教育。假期期间要落实好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学校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寒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假期期间到校集体“上自习”或补课。不得将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出让、出租给单位或个人开展收费性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五)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及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关注学困生、厌学学生动向,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加强家校联系。
(六)充分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提早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要对开学各项保障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和饮食、住宿、水电等保障条件以及教材教辅征订工作落实到位,春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意见,经所属政府同意后执行,报市教育局备案。
阜阳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