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网络谣言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安徽公安系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2023年12月典型案例
1.宿州警方依法查处编造涉援助物资谣言案。2023年12月26日,网民刘某辉(男,26岁)为博人眼球,故意借近期甘肃抗震救灾热点事件编造谣言信息吸引流量,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售卖某品牌捐赠甘肃地震灾区羽绒服”的帖文,造成恶劣影响。
2.阜阳警方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摆拍“卖票人员被打”案。2023年12月18日,网络主播王某静(女,38岁)为博取关注,伙同另一主播王某春(男,43岁)摆拍视频并在网络平台编发“八里河梦里雪乡卖票人员被打,雪地里被暴打十分钟,现还在雪堆躺着,请求阜阳市民热心人士正能量转发”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合肥警方依法查处刁某云编造凶杀谣言案。2023年12月20日,刁某云(男,57岁)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谣言视频称,“我今晚看到一个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藕塘镇发生一起妻子杀丈夫命案,事为真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 阜阳警方依法查处廖某达编造交通事故谣言案。2023年12月9日,廖某达(男,26岁)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安徽阜阳临泉杨桥镇发生一起货车撞上出殡队伍致20人死亡的事故”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安庆警方依法查处张某来编造污染环境谣言案。2023年12月19日,张某来(男,60岁)在某自媒体平台发布“宿松渔政在泊湖沿岸投撒毙虱药”的谣言信息,引发附近居民恐慌。
目前,警方已对案例1的当事人刘某辉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对案例2至案例5的当事人依法分别予以治安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