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称
向社会公开征集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
对实名举报查处属实的
最高给予2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阜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阜阳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阜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对实名举报查处属实的,给予奖励。
一、举报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通过来信、来访(阜阳市颍州中路306号)、电话(12369)、微信、官网等渠道,实名举报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适用范围
1.环境违法行为属实,地址详细准确;
2.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或查处,且新闻媒体未曝光;
3.举报事项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
三、奖励标准
举报案件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属实、符合奖励规定的,可分别给予10000-20000元、2000-10000元、1000-2000元、200元奖励。
四、保密机制
受理和查处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随意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有奖征集,提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