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4年春节期间临时销售点的公告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地营造春节气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习俗,解决市民群众对于春联等新春用品的购买需求,按照相关规定,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置春联、年画、灯笼等年货临时销售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按照统筹规划,规范经营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了春联、年画、灯笼和年货等春节临时销售摊位,以满足广大群众的购物需求。
二、起止时间
从2024年1月29日开始至2024年2月25日结束(农历腊月十九至正月十六)。
三、具体位置
东城:
1.民权路便民点(20个摊位)
2.天安路便民点(15个摊位)
3.胜利路:龙街门前段(20个摊位)
4.东茂南路便民点(20个摊位)
5.融景路:东旭社区门前段(20个摊位)
6.文昌街(20个摊位)
7.茂源路南路口:中原路与茂源路交叉口向东(15个摊位)
西城:
1.解放二三大街临时市场(30个摊位)
2.养城大道西侧中原路与新阳路段(30个摊位)
3.界光路铁路涵洞北郭洼社区便民点(20个摊位)
4.达实商贸城西门两侧(25个摊位)
颍南:
1.牛行街北侧便民点(30个摊位)
2.卫民路便民点:卫民派出所后侧(20个摊位)
3.刘兴路便民点道路两侧(30个摊位)
四、经营范围
限于销售春联、年画、灯笼等年货。(严禁销售大盘香和烟花爆竹)
五、有关要求
(一)临时销售点采取定点设置、规范经营,当日先到者自行选摊位经营;
(二)定位划线由市执法局统一安排具体实施,经营户须按照“一摊一位”的原则,不得以围挡、拉绳等方式多占、抢占摊位,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三)经营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方式进行促销宣传,不得占用车行道,做到货物摆放有序,并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每天经营结束后做到人走场地清,不留垃圾;
(四)严禁破坏垃圾箱、护栏、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乱踩乱踏草坪、绿化带等;
(五)如有遇重大活动等需要取缔临时经营摊点,经营户应立即撤出,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并自行清理卫生,恢复道路原貌;
(六)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取缔春节临时销售点所有摊位,对不按时撤离的摊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