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干警紧绷廉政之弦、筑牢廉政防线,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1月30日上午,界首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部分干警代表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9月,被告人杨某某在我市粮站工作,居住在粮站大门两侧的三间房屋内,后于2003年在上述房屋旁自建一间半房屋。2012年12月,原市粮食局印发《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委托核算中心对局属各单位公章(含财务章)统一管理,此后我市所有粮站公章均交由某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2016年6月25日,杨某某担任某公司副经理,负责财务工作。2018年下半年,界首市颍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工作,杨某某伪造虚假的《单位院内住户房屋产权情况证明》和《常住户房屋及土地产权所属证明》,隐瞒其所居住产权属于某公司的三间房屋未经房改的事实,利用其分管公司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安排财会人员在上述两个虚假证明上加盖“界首市某粮站”公章,骗取国家财产共计213392.5元。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被告人 杨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旁听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筑牢防腐之基、绷紧廉政之弦,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忠诚履职尽责,坚决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切实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