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王某某,刑事立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小编嘴皮磨破

还是有人记不住

2022年11月10日21时50分许,在阜阳市清河西路商务局门前路段,一轿车撞到中心隔离护栏,殃及对向正常行驶车辆。

阜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接报警后快速赶到现场,经查,肇事司机王某某,1990年出生,临泉县居民,有酒驾嫌疑。民警现场对其呼气检测确认其涉嫌醉酒,遂将其带往医院抽血送检。

临泉王某某,刑事立案!
经血检,王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7.7mg/100mL,系醉酒状态。

临泉王某某,刑事立案!
事发当晚,王某某超量饮酒后驾驶江淮牌轿车沿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阜阳市商务局”门前路段时,车辆径直撞向道路中心护栏,现场一片狼藉。被撞散落的护栏殃及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临泉王某某,刑事立案!
临泉王某某,刑事立案!
目前,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阜阳交警提醒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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