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
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在阜阳市范围内通行的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道路通行措施进行如下调整:
在阜阳市范围内,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规则参照轻型货车进行管理,市区重中型货车禁限行道路对上述规格中型厢式货车不再限制通行(不含颍河闸等限高限载桥梁)。其他重中型货车限行管控措施不变。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5日起实行,前期针对上述规格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