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征集启事!

界首市博物馆文物藏品

征集启事
各非国有博物馆、艺术馆、民间收藏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充实和丰富界首市博物馆馆藏文物,加快推进界首市博物馆新馆建设,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努力把界首博物馆建设成充分展示界首历史发展变迁、工业强市历程、社会发展成就和千年养城文化的展示窗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和《界首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有关各类文物、藏品和史料。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
界首市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石器、玉器、金银器、青铜器、陶器、瓷器、铁器、木器、竹器、漆器、牙骨器、历代货币、动植物标本、古生物化石等。反映界首市历史文化和人物典故的碑、志、牌匾及其他资料等。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文房用具、家具、古籍善本、碑帖拓本、符牌印章等。

(二)民俗类
反映界首境内百姓在仕、农、工、商、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文物。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灭失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反映界首本地的老物品、老照片、资料、影像资料。反映本地区历代名人的文物、实物及资料。界首彩陶、剪纸、刺绣、木版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艺术品、服装、道具、戏联、脸谱、工具、文字、图片、影音等。

(三)近现代史类
反映界首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实物及图片资料;反映近现代界首工商业发展史的文物、实物资料;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界首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反映界首时代发展的文物、实物、见证物及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界首市博物馆。界首市博物馆在接受馈赠之后,向捐赠人出具收据,并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展出的文物藏品标明捐赠人姓名。对具有重要意义藏品或捐赠数量较大的捐赠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和宣传报道。
(二)移交:
国家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移交的文物要造册登记,向移交单位、部门出具收据,收据中标明移交物品名称、年代、质地等,移交清册双方各执一份。
(三)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合法文物、藏品,可按相关规范和程序购买。
(四)暂存:
民间收藏者不愿捐赠和出售的文物藏品,如个人不具备恒温恒湿安全保存条件的,根据博物馆展出或研究需要,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可采用所有权不变的借展方式暂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长期征集。

四、联系方式
地址:界首市胜利路文化活动中心三楼界首市文物保护中心(界首市博物馆 )
电话:0558-4885808

联系人:
姜主任19856815855
宋馆长13855828088
E-mail:ahjsbwg@163.com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及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或提供相关线索!
界首市博物馆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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