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2023年度检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等法律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4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办中等以下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民〔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皖教秘民〔2022〕7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23年度民办学校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教行审〔2024〕4号)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申请参加年检且符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逐一复查。根据复查组复查结果及县(市、区)初查建议结果,经4月19日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审定,现将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2197229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电话:2197258。
阜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