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出行受限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携带案款来到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偿还欠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被告刘某于2019年8月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向原告李某借款21万元,刘某为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刘某没有还款。之后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刘某催要该笔借款无果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依然不履行义务,无奈,原告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却东躲西藏规避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快执结该案,界首法院执行局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躲避执行的刘某上了黑名单后出行处处受限,他尝到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苦果,为了尽快解除罩在其头上的“紧箍咒”,他携带案款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界首法院根据其悔过态度和履行义务的实际行动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了下来,使其恢复了出行和消费自由。(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