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失信人借钱不还 司法拘留促履行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刘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进了拘留所的刘某后悔了,他让其家人将案款4万元送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被告刘某于2018年2月2日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4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借款期限一年,2019年2月2日偿还借款本息。借款到期后,被告刘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首先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联系,对其释法析理,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刘某均已种种借口推诿,不履行义务。
界首法院针对刘某恶意拖延躲避执行的行为,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里,刘某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对抗执行的错误,他打电话让其家人筹措资金送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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