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担保成“老赖”上了黑名单主动还款

  近日,被执行人吕某来到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吕某与刘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11月5日,刘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刘某让吕某作担保。还款期限届满后,因刘某做生意赔了钱无力向李某偿还借款,李某只好向担保人吕某讨要借款,吕某却表示自己只是帮刘某签个字,以钱不是自己用的为由拒绝还款,李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吕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刘某、吕某对判决置若罔闻,仍不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和吕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两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刘某为躲避执行举家外出,不知所踪。执行法官了解到另一被执行人吕某一直在做生意,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联系上吕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吕某认为自己仅仅是担保人,却成了替人受过的“冤大头”,因此不愿承担还款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尽快执结该案,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刘某和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吕某考虑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更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意,遂答应愿意履行义务。于是,吕某携带案款主动来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还款义务。(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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