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武镇采取若干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多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了控违宣传、巡查、信访维稳等具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村(社区)实施专人负责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自建房审批程序,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经镇控制违法建设规范农村建房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未批先建,严禁沿公路及河道建房,严禁占用农用地建设。
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重点对经营性自建房及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问题房屋底数,逐一造册,逐户建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施工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加强农村自建房施工监管工作,要求施工队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镇农经、规划分局、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自建房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建设质量。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施工、非法转包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发生,还大大提高了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下一步,光武镇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筑牢农村自建房安全屏障。(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