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起纠纷法官调解促案结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拿到了赔偿款。

被告王某军系建筑工程包工头,他招募村民组建了一支建筑队伍,专门为当地十里八村的村民修屋建房。2018年8月份,同村村民王某强请托被告王某军为其修建一座住宅楼。王某军按照王某强的要求便带领施工队伍进入施工场地进行施工。楼房建好后,出现了质量问题,双方协商未果对簿公堂。法院判令王某军赔偿王某强经济损失9.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手该起案件后,考虑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为防止“执行一案,两家结怨”局面出现,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执行该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较大,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军一次性赔偿王某强经济损失8万元,申请人王某强放弃了余款,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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