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界首市公安局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4年5月24日,界首市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人贩子开发了两种新型的手段,男生女生包括小孩出门一定要注意”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6月4日,界首市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在辽宁第三医院昨天凌晨,四名男女感染SK5病毒死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6月5日,界首市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新型手段骗局来了,家长告诉孩子们辨别真假救护车”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 提高防范意识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传谣!界首查处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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