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界首市公安局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造谣传谣人员,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3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4年7月20日,界首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地球未来十年,人口会大量减少”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7月24日,界首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关于界首城区的虚假汛情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7月25日,界首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界首市一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此人入室盗窃、杀人在逃,有提供线索者奖励1万元”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 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 提高防范意识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界首3名造谣者被处罚!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